就2023年3月23日刊登于《今日临平》的《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临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告》中的“合并后,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5000万元。”更正为“合并后,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0000万元。”。
除更正内容外,上述《杭州临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临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杭州临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