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钟永铭 继承人:王彩珍、钟洪伟、钟奇伟,不动产坐落:临平区塘栖镇新苑小区13幢1单元201室。公告期60日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塘栖镇重阳路59-77号塘栖行政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71-8637227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5年5月26日